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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#老人参加免费一日游损失8万#,法院判了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首都网警    时间: 7 天前
标题: 【#老人参加免费一日游损失8万#,法院判了】
#老人参加免费一日游损失8万#,法院判了】参加免费一日游活动之后,张大爷没抵抗住组织者画下的大饼,投资了12万元。对方所声称的“保本保收益还能获赠高档鱼子酱”,最终却导致张大爷损失了三分之二本金。他将投资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退款。通州法院9月11日发布消息,法院支持了张大爷的诉求。

张大爷受邀参加A公司组织的免费一日游活动,期间与其他老年人一同参加了投资项目宣讲会。宣讲人介绍说,此项目保本保收益,且赠送高档鱼子酱。张大爷心动了,当场签订投资协议书,交纳了投资款12万元,并获赠几箱鱼子酱。

之后,A公司未按时支付投资收益,张大爷向经办人小王要求返还投资款并支付收益。小王推辞道,待张大爷退还鱼子酱并扣除旅游产生的食宿费1万元后,会返还剩余投资款,并趁机将张大爷手中的投资协议书原件收回。张大爷退还鱼子酱后,仅收到退款4万元。张大爷于是将A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A公司退还剩余投资款8万元。

A公司表示,张大爷并未将投资款打入A公司公户,且无法**投资协议书原件,公司赠送的鱼子酱也已经过期,因此不同意退款。

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然张大爷的投资款没有打入A公司的公户,但结合张大爷与A公司经办人小王的通话录音、微信聊天记录、A公司退款转账记录等证据,法院认为,存在张大爷经推介向A公司支付投资款12万元且获赠鱼子酱的事实。

A公司认可小王是本公司的代理商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。故A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结合通话录音内容,张大爷通过小王办理剩余退款,款项本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,但A公司至今仅退款4万元,已经构成违约。

最终,通州法院判决A公司返还张大爷剩余投资款8万元。判决作出后,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,本案现已生效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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