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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【死者主责!警惕平交路口此类事故![衰][衰]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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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东城网警
时间:
2023-12-8 14:56
标题:
【死者主责!警惕平交路口此类事故![衰][衰]】
#覆车之戒#
【死者主责!警惕平交路口此类事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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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在农村地区,县乡道路、田间小道等有较多平交路口,且多无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控制,也无交警指挥,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区域。驾车经过这样的路口,我国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应当“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”,并且要“让右方来车先行”。来看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。2023年7月29日,四川西充县。张某驾驶摩托车载着两人(其中一名是儿童),行至凤鸣镇管家桥村一个十字路口时,与右侧驶来的一辆小汽车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,张某及所载两人受伤,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此事故中,张某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,未让右方来车先行,加之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,负主要责任。小汽车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,负次要责任。
@北京交警
提示: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应当提前减速,根据信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;无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控制的,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,让右方来车先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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